党风廉政

陕煤集团: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进行中

作者: 奚汉卿     时间: 2024-04-09     

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以来,陕煤集团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条例》的学习教育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纪委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交流讨论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会新《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聚焦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带头学

在学习过程中,通过压实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学习《条例》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结合起来,与学习《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负面清单》结合起来,逐条对照之前的版本,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学懂悟通新《条例》在哪里,新增的16条改了什么。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政治站位和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廉洁从业思想堤坝和纪律底线思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条例》立足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细化新增完善部分条款,划定更明确的行为边界,织就更严密的制度笼子,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神木煤化工公司党委将继续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让党员领导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陕煤集团所属神木煤化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聚焦纪检监察干部,知用合一深入学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党的纪律部队,驻陕煤集团纪检监察组把学习贯彻《条例》当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持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带动推动学,强化示范引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和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抓手,并结合工作实际、职能特点、重点人员,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分析研判,营造严管厚爱的良好氛围。

驻陕煤集团纪检监察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参加学习后表示:《条例》为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不可触碰的红线底线,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务必要自觉对标对表《条例》,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持续在抓上下功夫,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严格精准执纪,维护纪律权威。

聚焦全体党员,细照笃行主动学

为确保学习《条例》不漏一处、不漏一人,营造条例人人学、纪律处处抓的浓厚氛围,陕煤集团所属各单位通过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宣传专栏、电子大屏等载体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推送分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推送《条例》内容以及相关解读等,使全体党员能够更好地利用碎片化时间,随时随地学《条例》。通过学习研讨、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其明确自身应该做什么、坚决不能做什么,不断加深对《条例》的认识、理解、应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我会持续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陕煤集团所属黄陵矿业公司一名党员干部如是说。(奚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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