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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集团党委2020年第二轮巡察各巡察组完成巡察反馈工作

作者: 党委巡察办     时间: 2021-04-22     

按照412日陕煤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专题会议要求,近期,集团公司党委2020年第二轮3个巡察组先后向陕建机股份公司、技术研究院、直属党工委、陕钢集团、中亚能源和胜帮科技公司等6家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海帆,集团公司总政工师、巡察办主任李永刚,巡察办副主任徐捷参加反馈。

按照巡察反馈流程,巡察组首先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各巡察组组长严肃、认真地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在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办就有关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按程序移交了有关问题线索。

王海帆就陕钢集团党委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他强调,一是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反馈问题,以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认真地分析问题、对待问题,为整改问题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管理、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建立好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真正把整改工作纳入科学管控体系当中。三是要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发生在企业内部的违法违纪案的严重性,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刻原因,结合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四是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政形成合力,对在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受王海帆书记委托,李永刚代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陕建机股份公司、技术研究院、直属党工委、中亚能源和胜帮科技公司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做了强调,并就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和规范企业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徐捷传达了412日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专题会议精神,重点全文传达了党委书记、董事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照乾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后的讲话。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巡察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被巡察单位应于巡察情况反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3个月内报送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报告。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党内和单位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整改办、党委工作部、纪委,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党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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